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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第〔2018〕43号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滨教函〔2018〕32号)要求,区教育局制定了《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3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树师德、正师风”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治理有偿家教,杜绝“破窗效应”蔓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5号)和《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滨教函〔2018〕32号)要求,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要求,以建设“四有”教师队伍为工作目标,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建设、行风建设的新要求,开展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硬的作风坚决遏制这股不正之风,维护优良教育行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治理重点
教师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
三、工作原则
——正向引导,正本清源。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发挥优秀教师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广大教师敬业爱生、立德树人的优秀事迹,激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党纪政纪处分与行业约束相结合,惩戒处理极少数,教育激励绝大多数。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抓好关键环节与推进综合改革相结合,坚持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形成长效。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明确各级责任,列出工作清单和督查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各级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区教育局监管责任
1.出台教师诚信教育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师德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机制,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违规失信行为记入师德信息库,与评先树优、绩效工资、晋升职称、岗位聘用、年度考核、实施奖惩等挂钩。
2.严格落实师德考核前置审核制度。在评先树优、晋升职称、岗位聘用、年度考核中,全面落实师德考核前置审核制度,师德出现问题“一票否决”。
3.建立有偿补课投诉情况月通报制度。每月从市、区教育局治理有偿补课举报邮箱、上级转办件中梳理汇总教师有偿补课投诉事项,按照投诉数量对学校进行排名,有投诉的学校须按规定时限报送查处情况。将投诉数量和查处情况纳入学校教育评估。
4.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典型问题。对问题反映集中、性质严重的师德投诉事项,由区教育局实行挂牌督办。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学校,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约谈主要负责人直至进行相应处分。
5.建立学校治理有偿补课考核评价机制。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治理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按照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责任书履约情况、投诉数量和查处情况进行计分。被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转办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师德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实行教师工作相关指标统筹扣分制度。
(二)落实学校属地管理责任
1.压实校长为主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业务必须抓队伍”的原则,实施有偿补课治理“一把手”工程。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2.建立师德教育、培训、表彰制度。在每年教师培训中,安排不少于4学时,组织教师系统学习上级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和规范从教的政策法规,及违规处理办法和惩戒措施。大力选树表彰师德先进典型,组织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
3.出台教师规范从教管理办法。各学校要制定治理有偿补课实施方案,出台教师规范从教管理办法,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失信问题作出具体惩戒措施和处理规定。印发致广大教师的一封信,宣传师德政策,号召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损害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的行为。
4.实施有偿补课网格化监管。在区教育局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开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政策措施和区、学校二级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结合督学责任区建设,建立起全覆盖、网格化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5.严肃查处有偿补课投诉举报。区教育局组建专门查处力量,对社会投诉举报的教师有偿补课,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曝光。
6.推进综合治理。深化课程课堂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尽量把教学疑难问题解决在课内。加强实践育人和活动育人,加强实践基地建设,丰富学生课外活动。深化家校融合教育,教育家长正确认识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对待课外补习行为。
7.建立区对学校治理有偿补课考核评价制度。每学年,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治理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工作举措和奖惩措施。严格落实师德考核结果在评优晋级中的前置审核制度。每学期对学校治理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列入群众办学满意度调查指标,作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重要内容。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师德日常教育。将师德建设、有偿补课治理的政策措施列入教师日常教育之中,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时常咬耳朵、扯袖子。大力选树身边好教师典型,以身边榜样影响带动全体教师。
2.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辅导。学校要充分利用自习、下午放学后课后托管等时间,安排教师加强对学生学业的辅导,教师用于学生补习的时间与效果可纳入教师考核,作为评优表彰的依据。
3.加强师德考核。把教师遵守职业操守、规范从教情况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学生和家长评教结果作为师德考核系数,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不达标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一票否决”制度。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绩效工资、评优晋级、岗位竞聘等挂钩。
4.开展教师集体宣誓活动。每年教师节或开学前等时间节点,组织教师面向国旗进行庄严的宣誓活动,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抵制有偿补课作为誓词必备内容。
5.开展教师规范从教公开承诺活动。学校组织广大教师人人手写规范从教承诺书,将廉洁从教、不参与有偿补课作为承诺的必备内容,承诺情况在学校公开栏公开张贴。学校在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发起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倡议。由学校组织骨干教师,发起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组织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危害大讨论,开展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签名活动,教师签名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张贴。
7.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把有偿补课列入“两学一做”问题排查,加强对党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以学校或级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教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照镜子、正衣冠、作承诺、当表率。
8.列入家长课程的必备内容。每学期在家长会上,学校安排讲解教育部门禁止有偿补课的政策措施,向家长公开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的承诺,接受家长监督。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号召家长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监督教师从教行为。
9.强化对学校治理有偿家教不力的制约措施。一学年内查实1起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本年度全校教师评先树优、职称评定等指标减半;一学年查实2起的,取消当年和下学年学校及全体教职工评先树优、职称评定资格;一学年查实3起的,实行学校考核“一票否决”,是文明单位的,建议取消文明单位称号。
(四)落实校长第一责任
1.校长与教师签订师德责任书。每学期初,校长与教师签订规范从教、廉洁从教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逐条列明违规惩处措施,与教师考核评价、评优晋级、绩效工资、岗位聘用硬挂钩。
2.定期研究有偿补课治理措施。把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作为校长办公会常规议题,每月听取教师规范从教情况汇报,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把禁止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作为每次教师会的必讲内容,确保入心入脑。
3.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校长要结合教师关爱行动,了解每名教师的家庭情况、生活习惯,做到心中有数。对个别群众有反映、有苗头的老师,早打招呼、早提醒,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4.加强节假日巡查。校长要盯紧节假日、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专门巡查力量,开展明察暗访。要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节假日教师的生活状态。
5.明确对校长不担当、不作为的制约措施。学校一学期内发生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对一学期内发生2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上级教育部门要对校长进行约谈,提出警告;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五)落实教师直接责任
1.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每一名教师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视察北京师范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总书记嘱托,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道德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争做党和人民的“四有”好教师。
2.积极投身立德树人。每一名教师要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把“教好每一名学生”作为事业追求,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基本制度,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把所有知识在课堂上无私的教给学生,当学生喜欢的教师,当家长敬佩的教师,当受人尊重的社会道德楷模。
3.教师人人作出不参与有偿补课的承诺。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与教师“以德施教、以德立身”职业特性格格不入,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做到不参与有偿补课、不体罚学生、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参加谢师宴、不推销教辅资料并做出刚性承诺,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
4.落实教师无偿补课登记备案制度。教师为亲朋好友子女提供无偿辅导的,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且每次辅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登记内容包括辅导学生姓名、所在学校、班级、辅导地点、辅导时间、辅导学科等信息。登记信息于辅导2日前由辅导教师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备案。不备案进行私自辅导或每次辅导人数超过3人的,按有偿补课处理。
5.落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惩戒措施。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申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注册的处分,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区。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 3月至4月为全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阶段。教育局出台区级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各学校要出台校级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清单要求按时开展活动。
(二)营造氛围。区教育局定期评选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教书育人楷模,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 微信等媒体宣传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潜心育人的优秀事迹;发布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监督的治理环境。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建设政策文件以及纪律处分规定,教师人人作出公开承诺,在学校网站、公开栏等开辟专栏,展示治理成果,形成教师“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查。区教育局和学校落实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作为督学责任区的重要内容,按照区和学校责任清单(见附件),形成督查报告和问题清单,通报有关情况。适时开展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满意度调查,作为评价学校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
(四)务求实效。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不分阶段、不搞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时间节点,逐项落实,长抓不懈,持续深化。
附件:1.治理有偿补课领导小组
2.治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邮箱
3.区教育部门治理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4.学校治理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5.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6.教师必学材料清单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8.3.23
附件1
开发区“树师德、正师风”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吕春勇
副组长:张 军 张永霞
组 员:季 伟 崔玉秀 卢建波 胡顺利
吕新敏 石天宾 吴顺峰 王兴峰
韩鲁中 吴 勇 各中小学校长
附件2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邮箱
单 位 |
投诉举报电话 |
投诉举报信箱 |
开发区教育局 |
0543-3187081 0543-3402628 |
Kfqjy1018@163.com |
百川小学 |
18364966699 |
wangqing1972@163.com |
附件3
区教育部门治理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1.出台治理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2.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3.召开治理有偿补课动员部署会议;
4.与学校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5.印发致教师的一封信,号召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6.在媒体、网站发布治理有偿补课政策措施,公开学校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7.落实教师培训师德教育培训学分规定;
8.出台教师规范从教管理办法及违规处理办法;
9.建立优秀教师定期表彰制度;
10.建立治理有偿补课巡查制度;
11.严肃查处有偿补课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
12.适时开展治理有偿补课社会满意度调查;
13.建立对学校治理有偿补课考核评价制度。
附件4
学校治理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1.出台治理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2.召开治理有偿补课动员部署会议;
3.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规范从教责任书,开展教师集体宣誓活动;
4.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自查自评,并以学校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
5.开展教师规范从教公开承诺活动,教师公开承诺不参与有偿补课情况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监督;
6.发起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倡议,教师签名情况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张贴;
7.在网站、公示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8.将教师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家长课程,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9.将治理有偿补课列为校长办公会常规议题,建立校长与教师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党员教师开展有偿补课批评与自我批评;
10.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11.组建巡查队伍,盯紧节假日、寒暑假开展明察暗访,建立巡查记录;
12.落实师德考核与教师年度考核、绩效工资、评优晋级、 岗位竞聘等挂钩制度。
附件5
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1.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2.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
3.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后讲,学校不讲、补习班讲的问题;
4.公开承诺不参与有偿补课,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5.自觉将自己的从教行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6.主动对无偿补课行为进行备案登记。
7.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行为(包括学校、教师)进行监督投诉。
附件6
教师必学材料清单
1.做党和人民的好教师——习近平总书记 2014 年 9 月 9 日 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5.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
6.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7.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8.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 〔2014〕1 号)
9.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 为的规定(教监〔2014〕4 号)
10.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
11.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六起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12.《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55 号)
1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 号)
1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 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 号)
1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 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12 号)
1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 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6 号)
17.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滨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细则》的通知(滨教〔2016〕24 号)
18.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滨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通知(滨教〔2017〕21 号)
19.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滨教函〔2018〕32号)